高雄人夫阿雄(化名)前年7月在屏东开车被人追撞,因赔偿事宜与肇事女子相熟,2个月后两人一起开房,肇事女用手替阿雄“服务”;岂料一开门发现妻子阿玲(化名)与征信社人员站在外面,当场被活逮;事后阿玲对两人提告求偿,中途却对“小三”撤告,阿雄越想越不对劲,更发现肇事女竟然是征信社负责人,阿雄向法官喊冤,认为是阿玲外遇在先,对他“设计离婚”;不过高雄地院审理认为,无论是否遭到设计,阿雄与婚外女子发生手淫之猥亵行为是事实,判他得赔6万元。可上诉。
根据判决书,阿玲提告,丈夫阿雄于2019年9月某日与一名女子在高雄出游,凌晨并一同入住旅馆;阿玲会同员警当场逮到两人超乎正常友谊、损害配偶权的行为,因此向两人提告求偿60万元,不过之后阿玲对该女撤告。
不过阿雄却喊冤,表示是妻子外遇在先,并一再用“你去死吧”、“滚出我的生活”、“搬回去屏东住”、“讨厌看到你”、“恶心”、“离婚赶快办一办”、“看到你就想吐”等言语逼他离婚。
此外,阿雄更说自己与女子发生的车祸仅是轻微擦撞,对方却表示不要出保险理赔,主动留联络方式接近他,肇事女主动表示要来高雄、吃饭餐厅也是她选好,餐后又主动约散步,期间频频表示不胜酒力需要休息,因此阿雄才找旅馆让对方休息。
女子休息1个多小时后表示可以离开,岂料一打开房门,就看见妻子、丈母娘、征信社人员在门口等著他。且事后妻子对女子撤告,他更发现肇事女竟是新竹某征信社的负责人,怀疑一切都是妻子为了离婚,找征信社设局。
文章来源:不过法官调阅此案警询笔录发现,阿雄为证明不是自己主动,将他与女子房内互动巨细靡遗交代,表示女子不但躺在他肚子上休息,主动将衣服脱掉,全裸磨蹭他,最后还帮他打手枪。
法官认为,无论阿雄是否遭到设局,他明知自己是已婚之人,且在无胁迫情况下,自愿与人发生手淫之猥亵行为,虽然无达到性器接合之程度,但不忠于婚姻、损害妻子配偶权是事实,判决他须赔偿6万元。可上诉。
(中时新闻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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